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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调查网讯: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施行,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通过,中国进入了新劳动法时代,虽然关于新劳动法的利弊仍有许多争论,如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竞争力等等,但可以确定的是,新劳动法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制度的现代劳动法律关系,将起到重要作用。在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今天,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然徒法不足以自行,仅仅颁布法律还远远不够,个体劳动者的天然弱势并不会因为一纸法律而改变,应转变工会等劳动者权益组织的职能,将其由“衙门”转变为真正为劳动者维权的组织,同时要做好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新劳动法有其有效施行的坚实基础。
【网友评论】
新《劳动合同法》不会“自己生效”
在强弱分明的劳资对立中,劳动执法部门和工会等劳动者权益组织本应有所作为,比如积极调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组织劳动者开展法律培训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在劳资纠纷中为劳动者(而不是为企业)支招并提供组织上的支持。如果劳动者在依法维权中处处感到“一个人在战斗”的尴尬,只怕由企业主导的“劳工门”即便在《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之后仍将不可避免。
劳动合同法究竟有多大作用?
对于劳动法,我坦率说,我无法从理论上一套一套剖析。但是,作为一个劳动者,作为一个积几十年经验的中年人,我对劳动法律的感受又似乎远远不是理论分析所能够企及的。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前夜,我无疑也希望这部法律能够成为所有劳动者的“福音书”。但是,愿望归愿望,对“劳动合同法究竟有多大作用”的质疑也是我所无法掩盖的,也是我心中未来一段时间乃至终生悬着的结!
打工仔眼中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今天开始实施,通过所谓“华为”事件以及一些媒体的炒作,这部法律的实行似乎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我本人从2001年就开始打工,从珠三角到粤东,先后做了6份工作。但是对于这部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我一直持一种冷淡的态度。我有我的理由:中国的法律文本几十年来写了成百上千份,堆积如山,但是真正被严格执行的有几部?我不去说《宪法》,这话题太敏感,就说说早已有之的《劳动法》吧。作为打工者,我们最关心两件事:1、工资;2、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成败在于政府执法
在一个法治国家,执法可能比立法更为重要。劳务派遣一事,不能不让人们重新审视这一古老而又当下的常识。《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在即,即便有再多争议、再多质疑,毕竟木已成舟,事实无法更改。接下来人们所能做的,是将法律精神贯穿于执法之中,增强劳动者的对话能力,保护他们的权益,尽可能实现劳资双方的双赢。至于种种不足,尚待完善之处,不妨暂且搁置,留待法律自身的演进逻辑,相信历史的动态平衡。
“新劳动法”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趋向
先要明确一点,制定新劳动法和切实执行新劳动法是有很大距离的。旧劳动法就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希望新劳动法不要重蹈覆辙。部分中小企业主对新劳动法意见很大,认为这是政府用行政手段干涉自由市场。看似很堂皇的理由。实际上是经不起论证的。
新劳动法,这猛药下的有点重
刚看到有人说:“新劳动法”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趋向,从道德上说,这个标题自然没问题,,不过从实际上讲,尤其是目前的情况下,这部法律有可能使中国的制造业向后倒退一大截,并且造成大量失业。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患了感冒,去了医院医生就动手术,看起来也是为了保护病人健康,不过是不是操之过急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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