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原创]政府是楼市最大赢家? ===
|
|
|
|
東南调查网讯:
“这一年来,房地产市场发生了很多变化。2007年上半年,整个市场价、量(房价与成交量)齐升,10月份后,成交量迅速萎缩,市场进入了有价无市的数量(成交量)整理阶段。”12月20日,广东东莞一位开发商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虽然受央行房贷新政影响,但总体上,今年各个房地产商日子还是比较好过。”这位开发商说,“政府是最大赢家”。
房地产市场潮生水起,连开发商都说政府是楼市最大赢家,此言不虚,有目共睹,不无道理。但是再思索一下,从住房、教育、医疗等等让老百姓望之兴叹,居高不下的“三座大山”,哪一个与公共服务属性无关?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不是提供公共服务,倘若是,政府是最大赢家的说法显然不符合逻辑,缺少合法性。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毕竟,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依靠税收来维持的。可惜很多地方政府并不甘于寂寞,只是依靠税收很难满足自身的需求,于是乎,出现了一个个怪圈。一方面,在公共服务项目上紧缩开支,将这些社会成本转移到个人头上;另一方面,各种名目的收费、罚款层出不穷,几近唯利是图。如此下去,并非政府之福,怎么能够说政府是最大赢家呢?
在经济不太发达的时候,发展是硬道理。作为权且之计,政府主导也未尝不可。政府的主导,主要还是在思想上改变观念,在政策上加以鼓励。譬如,早先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怎么搞来搞去,搞成权力出租的模式,使自己富的流油,未免有失偏颇。长此以往,值得忧虑。
“孔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
时代不同了,但是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为政者还是应该知道的。作为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财政收入已经今非昔比,有了很大的发展。作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这些事关民生的“小事”,应该放在重要位置,而且要落实在行动上,不能还是犹豫不决,纸上谈兵。
不能否认的是,我们的国家近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收入增加了,可压力也更大了,这未免有些地方值得注意。诸如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养不起老等等,并不是无足挂齿的小事,也不能久拖不决的“空调”下去。这里面蕴含着很大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因素。
自2004年楼市升温以来,各城市房价涨幅不断加速,特别是今年以来,深圳、北海、北京等城市的房价演绎着半年翻番的“特区速度”、“奥运速度”。而人们的收入水平远远赶不上物价的上涨幅度。“据有关部门测算,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以后,全国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会发生一些变化。预计在2008年,工薪阶层有70%左右的人不需要负担个人所得税,只有30%左右的人要负担个人所得税”。即使是这30%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能够承受得起4000元以上的房价吗?
医疗费的上涨,使医生变成“白眼狼”。楼市质次价高,房地产商“国人皆曰可杀”。没有充分认识到大洋彼岸次级债危机的警示,漠视或淡化前期房价飞涨吹大的楼市泡沫所潜伏危机的,大概并不限于开发商、投资机构或个人,还有银行和地方政府。所以,即使地方政府从推动地价飙升中获得了暂时利益,但是因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难自以为得计,成为“最大赢家”。
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
|
版权所有:中国東南商务调查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得转载 |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