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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关于对中国网通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调查与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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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调查网讯:
为了纪念200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信息产业部发出的将于2008年1月召开听证会降低手机漫游费上限的公告-----这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本人特以网通公司普通用户的身份对中国网通就执行国家相关保护消费者法律以及《电信条例》的问题,以自己的切身案例为素材做了一番探索性调查。
调查显示,中国网通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利用其做为格式合同制定人的有利地位,通过种种貌似有理的手段,或名或暗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包括知情权、平等权在内的诸多权利,并存在着明显的非法差别对待消费者的歧视行为。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网通公司在其设置在客服电话10060的电脑自动查询当月话费的功能中弄虚作假,长期以来以电脑提示音“系统暂时无法为您服务”为名拒绝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电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为消费者及时提供当月话费消费状况数据,使得其数据的滞后提供竟然通常长达一个多月之久!2008年1月6日,在笔者联系了中国信息产业部并进行相关投诉后,中国信息产业部于当月7日表示将会敦促网通公司尽快解决其服务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
2008年1月9日,河南网通公司相关的主管领导与笔者进行了一定的接触,并对笔者做了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解释”。第二天下午,笔者再次拨打网通公司的客服电话10060,发现其电脑自动查询当月话费的功能仍然弄虚作假,即不管用户实际消费的话费数额是多少,其电脑话费查询系统一律说:“您当月话费额10元……”。这是典型的欺骗行为。对网通公司的这种视国法如儿戏,视诚信如粪土,视消费者正当权益如草芥的做法,笔者深表遗憾。
笔者是河南网通公司固定电话以及小灵通电话业务的使用者,两者定制的电话业务均为网通公司提供的18元包月的亲情1+套餐。此种套餐对用户的要求是:如果当月话费超过包月套餐的18元限额,客户将额外支付话费。话费是以预存话费的方式支付,每月话费由网通公司从用户在网通公司的预存话费中扣缴。
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笔者发现,由于网通公司拒绝给用户提供当月消费情况的查询便利,造成了大多数消费者被网通公司蒙蔽而无从得知其真实消费状况,使得消费者在套餐费限额内实际使用不足而浪费金钱(节约了网通公司的通信成本,但网通公司却依然全额收取了套餐费),或者导致用户因误认其消费没有超过套餐限额而实际上过度消费(网通公司通过用户超过套餐限额消费而获得利润)。这两种消费者误信的行为都可使网通公司因此获利。可见,网通公司正是通过此种不正当方法来增加其收入。
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参与下,网通公司数位工作人员于1月9日与本人取得了联系。然而令人颇感失望的是,其工作人员所做的种种解释对促进事情的正确解决来说却看不出有丝毫帮助。
根据河南网通公司平顶山分公司“计费中心”的业务主管杨先生声称,笔者所投诉反映的问题网通公司难以解决,理由如下:
第一, 如果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信条例》为用户提供当月消费状况资料,网通公司需要对其法定义务的实现出钱,而网通不想出这笔钱。
第二,
给用户提供当月消费状况资料的查询服务需要很大的技术投入,网通公司认为这在技术上是难以实现的(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移动、联通公司积极提供当月以及即时话费查询服务)
第三, 网通公司向来有不向用户提供便利查询的惯例。
第四, 预付费电话可以提供笔者所要求的当月话费查询便利,而后付费电话不予提供。
第五, 中国和外国没法比。
笔者认为杨先生的解释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矛盾 。笔者就网通公司代表杨先生以上的数点解释分别对应讨论如下:
第一, 法定义务不可免除,网通公司以其不愿意为履行法定义务投资当月话费查询功能的建设而空设其查询功能以应付上级检查。
第二, 网通公司认为当月话费查询功能在技术上是难以实现的,果真如此的话,网通公司的“预付费”电话如何能突破技术障碍提供查询当月话费服务?
第三, 网通公司向来有不向用户提供便利查询的惯例,一听便知这简直是霸王的口气。
第四, 根据网通客服10060的解释,预付费电话的资费比后付费电话高很多。因此不难推论,网通公司惟利是图,对消费者差别对待,歧视后付费电话用户。
第五, 中国和外国没法比----杨先生的这句话笔者实在无法理解究竟为何意。
所谓网通公司的预付费电话,就是购买充值卡进行预存话费并进行使用的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小灵通,其话费资费较高,非常不实惠。
所谓网通公司的后付费电话,就是于每月初缴纳上月话费的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小灵通,其话费资费一般,相对实惠。其话费可以预存,其预存话费的法律性质与预付费电话以购买充值卡进行预存话费的话费法律性质完全相同。
因此,从以上对两种付费电话的介绍来看,两者除了资费的差别外,预付费电话与后付费电话没有实质意义上的不同。其电脑自动计费系统也没有实质意义上的不同。如果添加当月话费查询系统对网通公司来说真的是不可突破的技术障碍的话,其预付费电话的当月话费查询功能必然也象后付费电话一样不可实现。经过以上种种分析可见,网通公司并不是由于正当的技术障碍原因不能设立当月话费查询功能,而是出于其自身利益的因素不愿设立月话费查询功能。
作为一个在中国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国有企业,在以上投诉事件的解决过程中,网通公司没有表现出大型国有企业所应该具有的风范和气度,其卓越的诡辩和敷衍态度着实令每一个网通用户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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