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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调查网讯:2007年3月21日8点半,发生在浙江宁波北仑区新矸[qi]街道高潮新村20#-1被“打” “砸”
“抢”拆迁一幕。新矸街道支大办书记朱斌荣指使大批民工和打手,在没有拆迁令,也没有执法、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强制暴力拆除新矸高潮新村20#-1张忠宏一家三口一直、正住着祖传百年合法老房子,他们在110民警前用拳头,郎头和铁棍暴打了在自家屋顶上的张忠宏夫妇,惨不忍睹。并对房屋内现金、有价值贵重小物品(包括热水器等)洗劫一空,剥夺了张忠宏一家三口居住所和财产,“喊不平”正义感的围观者遭受威胁、恐吓。110民警将受伤的张忠宏以“解决问题”为由扔在新矸街道支大办有书记朱斌荣在场的一楼办公室,险遭毒手,趁机逃脱、报警求助张忠宏仍被追抓。其妻周雪芬不堪忍受暴打,被剥夺居住所的屈辱终日泣血度日。当日向北仑区区长热线、区信访局、区公安局求助,均无结果。安居乐业是“二会”总理关注的民生之
一,各级政府创建和谐,平安的社会不是成为空話了吗?
至今,我身无居处,当地公安机已受理暴打事件却迟迟不处理结案,以“调解”为由推脱责任,当地政府更互相推诿不管.上访各级政府信访局后,北仑政府信访复查“仑政信查[2007]第3号”:
-,肯定了仅以嵩山路工程46号批复,对有关房屋(我家房屋)进行拆迁,无拆迁许可证就可以拆迁房屋;也支持新矸街道支大办书记朱斌荣未经过法院裁决,也未经国土局仲裁,私自强行暴力拆除我正居住着房屋,复查书中查实,我家房屋未析产,产权不清,以家庭内部矛盾为由支持新矸支大办剥夺我居住所的拆迁行为。
二,对我申请复查以下问题却未做复查答复:
1、北仑有关基层政府官商勾结,侵占已征用的嵩山路西段路基,使路基缩小,非法征用我家房屋,违规甚至违法暗箱拆迁操作。
(1)新矸街道支大办以唯一的2005年5月的规划图作为拆迁依据,没有拆迁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和法律规定土地和房屋拆迁许可证,仅与共有产权之一的我母亲暗地里签订了无效的《拆迁补偿协议》,并在这签订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违规,甚至违法暗箱操作,新矸支大办书记朱斌荣,拆迁办代表焦文兴许诺我母亲女婿朱西安在其家乡算山村违章造一幢楼房,不择手段带我母亲签订《拆迁协议合同》。于2006年4月正值宁波严查违章建筑时朱西安造完成一幢200㎡多三层楼违章建筑,同时在我及妻子不在家时,朱西安带领拆迁办代表又系评估公司负责人焦文兴(因多人反映焦文兴去杭州永正评估公司更改注册)等人破门而入,草草丈量作为补偿依据,而在他们破门而入后我房间床柜内黄金首饰,当月生活费及分房分书都不翼而飞,导致房屋产权不清。与他们交涉后,他们答应以重复评估来给予补偿,在评估清单中将所有房屋(包括未拆迁部份)、征用的60㎡土地费用都作为了评估补偿,再将已赔偿后保留房修复费也列入补偿之中,最后于2006年5月22日,偷偷签订了没有拆迁许可依据的《拆迁协议合同》。当产权人之一的我与新矸支大办书记朱斌荣交涉按规定安置住所经十个月协商不成后,新矸街道支大办书记朱斌荣未经过法院裁决,也未经国土局仲裁,私自强行暴力拆除我正居住着房屋。而区政府信访复查人员无视这一事实,忽视法律给予公民的人身财产保障。
(2)区政府信访复查中也无视2005年5月核发的规划图中种种错误之处和隐藏着侵占路基的事实。2005年5月规划图中待开发的空地早已是于2004年初建成投运的“泰河茗苑”生活小区,正是该小区的建成后才使已征用的路基缩小,再次引发非法拆迁我家房屋违法事件。
2、2007年3月21日“打”“砸”“抢”暴力非法拆迁导致我家财产遭劫,流失事实。
3、打击、报复信访人,销毁我于2006年1月19日我上访(区信访局)近160多张历史照片的物证。
三,区政府信访复查部份内容失实,事实是:
1、嵩山路工程始于1993年,于当年征用完成,后经大量群众上访市府,经市府房管处金海亮处长(谐音)在北仑开现场会,确定为非法拆迁(拆迁文件未经市人大通过),也确定了我家等三户未在道路建设范围,凭1993年规划图可以核实的。
2、2007年3月21日“打”“砸”“抢”暴力事件中,有许多群众包括110民警及我岳父围观,我没有授权任何人作监督人,岳父怎么不明不白成为监督人?我也未领过村集体房钥匙,纯属谎言。
3、复查意见书中“同时拆除的房屋是小部份房屋,不存在无处居住问题”严重失实。2007年3月21日新矸街道支大办,按非法拆迁协议暴力拆除了道路用地60㎡房屋和做路影响的60.03㎡房屋,只剩下了岌岌可危的46.8㎡,现场仍在,也严重威胁屋后小路的行人生命安全,屋前堆满碎砖瓦砾等大量废墟,也早已断电,断水,我于本月11日向街道综合治理办主任,政法委书记章立江汇报了这一重大人身隐患,区政府信访复查却要我去此地居住。
这不仅仅是欺压弱势群体,而是践踏法律。 |